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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哈尔滨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在与物业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可以只交70%的物业服务费。
在大多数城市,住房空置超过6个月,就可以向物业公司进行报备,并申请物业费减免,
二、万科管家收物业费流程
万科物业收费流程如下:
1、制定费用收取计划
本项目物业管理费按季度收取,管家部每收费季度前一个月制定费用收取计划,入伙费用的收取方式详见《入住管理程序》,物业公司于每季度首月5号向业主发出《付款通知单》,业主在收到通知书20日内到接待中心缴纳或电话告知管家上门收取,特约有偿服务费执行各有偿《物业流程》。
2、收费工作的实施
财务部于收费季度前一个月10日前负责编制《付款通知单》转至管家部,管家部于每季度首月5号向业主发出《付款通知单》,业主按管理费账单上注明的缴费日期缴费。
3、定期汇总收费情况上报
财务部负责根据收费情况编制《付款情况汇总表》上报总经理,区域管家根据客户拒缴费原因每月编制并更新《客户欠费原因分析表》上报管家部经理,管家部经理汇总后上报总经理助理和总经理。
4、制定相应利于催缴的措施
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客户欠费原因分析表》中所述问题进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利于催缴工作,或者予以客户一定的优惠,总经理助理每周以会议形式听取管家部催款汇报,并安排落实具体催缴措施。
5、实施利于催缴的措施
管家部采取电话沟通,传真、上门催缴等形式进行费用的催收并形成《催款跟进记录》,每月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更新,超过《付款通知单》上规定的缴费时间的,管家部将向客户发放《催款函》,并要求业主在催款函复印件上签收,并知会业主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千分之几作为违约金;逾期三个月不缴纳者,由管家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亲自与客户商谈并进行催缴;逾期半年不缴纳者管理公司将向客户发放《催款律师函》,并要求业主在《催款律师函》复印件上签收,管理公司可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追缴管理费。
6、催缴工作
当管家接到客户付款信息时,通知财务部收费,必要时由财务部或管家部上门收费。
7、记录存档。
三、物业费备案价网上如何查询
我的答复是:网上没有的!我们居住的小区,都是由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的保洁保安维修绿化等。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也是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因此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在网上查询不到的。只有到小区物业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那儿才能查询到。谢谢??
四、物业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用应开具什么发票
小区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物业管理费用,应依法向业主开具正式发票。如物业公司不按规定开具发票,请持收据等原始资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举报。
实际操作中大部分物业公司都是开的收据,收据也是向税务报过税费,但是收据的报税真实性有待商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物业收费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四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
第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有关内容和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在双方约定后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业主进行明示。
第十条实行明码标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应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二条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进行处罚。
直接借鉴了法律法规。
五、2023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2021年住宅物业费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是物业服务费实行“一费制”,即电梯费与公摊电费包含在物业费中,不再另行收取。高层一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2.2元,二级服务1.9元,三级服务1.5元,等外服务1.2元。
根据群众建议,考虑到低等级的物业服务水平较低,将三级及等外的收费标准在征求意见标准基础上进行了下调。调整后的物业费标准将电梯费与公摊电费纳入其中,与现行物业费、公摊电费、电梯费三项分开收取相比较,按平均值测算(公摊电费0.18元/平米?月、电梯费0.32元/平米?月),高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7.2%,多层住宅物业费平均涨幅18.5%,高层住宅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排名第11位,多层住宅排名15位,整体价格水平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靠后。
此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是市城管局收取的市容环卫收费,物业公司仅负责代收代缴,不包含在物业费中。